報稅的官方說法
每到報稅季節
加拿大政府不厭其煩地告訴民眾
要誠實報稅
收入申報是要計算加拿大和全球海外的收入
若未達繳稅標準可以不用報稅這個舉動
但若要享有各項福利就要報
因此
台灣的收入是否要報
牽涉到誠實申報的問題
取決於個人的衡量
不能作任何建議
2005年4月報到
假設你當作自報到後就長住
當然4月之前在台灣可能還有工作和收入
你可以衡量填寫
但你要有心理準備
新移民第一次申領福利金時
因在加拿大還沒有報稅記錄
只有在福利金申請書上填寫前2年度在海外的收入金額
並有可能會被CCRA要求補在台灣連續2年的報稅證明
(不過最近的新移民申請福利金都沒被要求補台灣的報稅證明也都已順利領到)
屆時你要能解釋報稅證明內記載的金額
與你所填寫的金額為何有所差異